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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团的基层建设重点工作提示
2022-11-13 22:11   审核人:

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现就2022年11月团的基层建设重点工作

提示如下



01

组织化开展学习教育实践

1.指导基层团组织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开展第四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信息动态、特色做法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同时,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尚未全部完成第一、二、三专题的团支部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组织化学习,同时线上记载实现100%覆盖。

2.指导基层团支部年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另发),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

3.根据工作要求,发动各级团组织参加“地图上的青运史”网上展示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学习、打卡、点赞、评论。


02

全面从严治团工作

4.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提示》要求,做好评估工作,11月23日前,向团市委基层建设部报送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03

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5.结合改革材料(含部署推进会讲话、推进机制及核心评价指标、指导手册、案例集、团中央项目组会议纪要等),持续发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11月18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表格另发)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结合团市委书记班子专项推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及工作安排,各区要加快深化推动、挖掘案例,基层建设部将采取工作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推动改革落实落细。


04

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

6.试点社区所在团区委按照团中央调研方案要求开展调研,摸清党政要求、青年分布、青年需求等基本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结合试点改革实际情况,填写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月报表及推进情况(1500 字以内,主要总结组织建设、骨干吸纳、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05

基层建设“强基工程”

7.做好2022年度团内统计工作,严肃认真填报统计表,于 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团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寄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8.按计划完成2022年度发展团员工作,务必于11月30日前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做好发展团员年度核查及2023年发展团员计划报送工作。

9.持续做好“学社衔接”,12月10日前达到95%以上。各团区委要向基层做好政策解释和兜底工作,不得出现相互推诿或无故拒收的情况;各高校团组织尽快完成已毕业学生转出和新入学学生接收工作。

10.持续推进传统领域单位团的组织建设,年底前实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团组织应建尽建。有关情况纳入团内统计和年底考核。

11.12月15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各领域团员、团组织、团干部信息核实、录入、更新工作。

12.12月中旬完成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具体要求另发)。

13.开展全面从严治团、区域化团建、行业系统团建评估工作。开展“青年之家”等级评定工作,推动“青年之家”建设形成有效覆盖。

14.按照团干部岗位技能大比武要求,各区局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本级团干部岗位技能交流,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于11月25日将参赛人员回执报送至团市委基层建设部。

15.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每个“青年之家”至少开展1次学习教育或主题活动(请在云平台选择“学习二十大”活动标签)。督促青年之家管理员登录云平台完善相关信息,11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操作手册可在青年之家 PC 端系统后台“帮助”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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