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化开展主题教育实践
1.深化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教育实践。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年底前全部开展四次专题学习:第一专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专题为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第三专题为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第四专题学习主题在团十九大召开后发布。全年学习不分阶段,各基层团组织应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四个专题的学习,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年度教育评议。高校基层团组织除完成以上四次专题学习外,还应以锤炼奋斗精神树立正确就业观为主题开展两次专题学习。“智慧团建”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模块将于近期上线。模块上线后,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开展以“津青谈”第一期《青年和城市的双向奔赴》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课的基础上,集中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第一专题模块,各区局级团组织抓好指导检查。
二、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2.贯彻落实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和建设专题培训研讨班精神,各团区委要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持续加强对改革文件本质要求的学习。请各区于5月22日前将推动落实专题培训研讨班有关情况(须包括尚未纳入本地区党委深化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区县数量)反馈至基层建设部。
3.各区认真梳理汇总改革以来最具标志性和代表性、最具本地区普遍推广价值的制度机制文件,于6月20日前将各区改革制度汇编反馈至基层建设部。
4.开展县域改革中期评估抽检工作。针对各区前期中期评估情况,在团中央基层部抽检前,基层建设部将对各区改革情况进行抽检,具体安排另行沟通。请各区做好县域改革中期评估抽检的准备工作。
三、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
5.开展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改革调研,指导各区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完成中期调研评估,5月20日前汇总提交调研报告、中期评估表、工作案例、信息采集表、附加材料(包括各级团组织形成的城市改革试点有关制度、方案;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项目方案等)。
四、基层建设“强基工程”
6.大力攻坚新兴领域团建。团中央《2023年新兴领域团建工作指引》已下发,各区要认真学习指引要求,加强工作研究,抓好工作落实。
7.各基层团组织要把发展团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团员发展结构,注重初三及以上年级的班级支部覆盖,科学调配发展团员计划,切实提高发展团员质量和班级组织覆盖。5月底前完成上半年新发展团员录入工作,年中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对发展团员情况、班级团支部覆盖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各单位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和毕业生团员的实际情况,对发展团员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8.全面完成2022年、2023年新发展团员核查工作,基层建设部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线上抽查和实地核查;全面完成我市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请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报表、专题报告、典型案例反馈至基层建设部。
9.各基层团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持续提升“学社衔接”率,高校团组织要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提升发起转往就业单位的团员比例,社会领域团组织在接收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时,要细化工作举措,建立网络社群,加强后续教育管理。
10.持续推进各级“两红两优”典型宣传工作,加大力度形成声势,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5月15日前,各单位组织各级“两红两优”获奖集体和个人报送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照片,要求文字简洁、内容真实、立足实际,基层建设部将择优在天津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发布。
11.开展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规范使用团的形象标识抽查检查。
12.各高校团组织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组织不少于25%的高校团支部与属地基层团组织结对共建、社区报到,指导推动高校团组织书记、学生团员兼任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
附件:
1.《2023年新兴领域团建工作指引》
2.《徐晓同志在改革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要点》
3.《市级试点天津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中期评估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