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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7-04-07 18:55   审核人:

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6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青年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发奋工作、开拓进取,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评优表彰工作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评选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干部

、评选范围

1.各班级团支部

2.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

3.入学时间未满一年的团员及团支部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 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 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员推优、评奖评优、台帐记录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

(2)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获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各科考试成绩及格率达95%。

(4)符合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2.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支部班子团结一致,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独立开展支部工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坚持开展团课、团日活动,《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健全、准确及时,按时收缴团费。

(3)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学习成才活动。全支部在学习、训练、竞赛中团体成绩突出。在全学年度中无违纪行为和现象。

(4)积极组织开展党团活动,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支部有较多的入党积极分子各科考试成绩及格率达90%。

3.十佳共青团员

(1)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

(2)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学科领域中有重要发明创造。

(3)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并能付诸实践,能够带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在学生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在我校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4.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成绩优良,在上学年奖学金评定中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成绩优良,在上学年奖学金评定中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由各团总支、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实际表现,层层评选、推荐,由各院系)、部团总支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审核批准。

2.名额分配

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支部

十佳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团总支

1

2

1

13

7

体育教育训练二系团总支

1

3

1

19

6

体育教育训练三系团总支

1

2

1

11

5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团总支

1

3

1

14

6

武术学院团总支

1

2

1

10

6

体育艺术系团总支

1

2

1

11

6

体育文化传媒系

团总支

1

2

1

8

3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团总支

1

2

1

10

5

竞技体育学院

团总支

-

-

-

5

-

研究生部团总支

1

3

1

13

3

职业技术学院

团总支

1

2

1

7

2

校学生会

-

-

-

-

8

 

五、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以此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在初选和逐级考核的基础上,切实评选出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征求各院系)部党总支的意见。

3.请各团总支必于421日12:00前将登记表(见群共享文件)汇总名单打印盖章报送团委,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justuanwei@163.com逾期不报的不再纳入2017年的评优。     

 

 

共青团天津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47

附件【附件2:天津体育学院五四表彰先进个人登记表(团委).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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